全县首保,青田县首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签订了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青田经济开发区
2023年2月,青田县中小微危险废物收贮中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保险期间为一年,从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这是青田县签订的首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
据了解,该公司签订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保障的内容有四部分,为第三者责任、清污费用、紧急应对费用、法律费用。具体来说就是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承保区域内的公众健康、财产或公共环境等造成损害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污染、减少伤害等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为有效发挥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保障功能,今年以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按照“积极稳妥、合法有序、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严格监管、风险可控”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对象,“一对一”进行政策科普解读,“点对点”做好协调沟通对接,“面对面”真诚服务答疑解惑,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青田县共有三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已有两家完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一家正在进行细节洽谈中,将于近期完成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