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2月27日上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真民,副主任王能迭、王鸿飞、潘红月、范建军、柳正维、石道伟及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锦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俞其,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梅林街道、桥头胡街道工委2022年度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肯定了各人大街道工委过去一年的工作,认为2022年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原则同意各人大街道工委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计划,决定批准4个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在中共宁海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双优”新宁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个别县人大代表辞职事项,投票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仪式后,徐真民主持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金彪来宁海调研基层人大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并对近期常委会工作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