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邹云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2月至11月对全区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执法检查、整改四个阶段,检查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检查内容包括招标投标法宣传贯彻基本情况,与招标投标法实施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制度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监管体制改革有关情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情况,法律责任,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活动等情况,招标投标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等9个方面。
邹云生指出,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招标投标制度的性质、地位及重要意义,增强开展执法检查的自觉性,认真参与各项工作,推动招标投标法在我区有效贯彻实施,更好发挥其功能作用。
邹云生强调,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围绕法律实施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执法检查工作全过程,精准发力,找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问题,坚持双向互动,着力推动问题解决,确保执法检查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要明确工作要求,把握总体安排,自觉加强学习,深入检查调研,积极宣传引导,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圆满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当天,会议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进行了培训。
区领导涂景洪、李世友、罗明兰、廖义伟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