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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投入3000万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
发布时间:2019-03-27  来源: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前,我区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电子商务“双创双引”和“扶优促强”力度,积极推进长三角电子商务示范区创建。

  《意见》明确,将投入3000万元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对在萧山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电商办认定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园区、农村电商以及电商企业、人才的培育引进在内的5大类项目,给予重点资助。

  电商园区最高一次性资助300万

  “设立3000万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就是让萧山电子商务发展的条件越来越好、环境越来越优、氛围越来越浓。”区商务局电商办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介绍,在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将给予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主体每年20万元的运营资助,给予网上产业带的建设运营主体每年200万元的运营推广资助。并鼓励在电子商务园区内建设800平方米以上、具有招才(商)推介和交互式体验功能的电子商务展示中心,经区电商办认定,按设备与软件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而电商园区作为我区电子商务产业的主力军和大前方,萧山将用真金白银在扶优促强上下功夫。《意见》明确,对获得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园区,给予主办单位一次性资助300万元;对获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园区,给予主办单位一次性资助150万元;对获得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称号的,给予主办单位一次性资助50万元。

  在支持农村电商发展上,萧山将支持企业新建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入驻企业50家以上且平台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加大总部企业、优质人才招引力度

  随着Wish中国总部、印度电商paytm中国总部相继落户,萧山的电商巨头队伍不断充实壮大。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优质电商总部企业的招引力度,《意见》明确,对在萧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具有省级区域(含)以上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职能,核心运营机构、职能机构设在萧山区且年度纳税总额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可申请认定萧山区总部企业。对经认定的萧山区总部企业,按萧委〔2017〕4号文件相关规定给予扶持。

  同时,积极支持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年实缴税收5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对区财政贡献给予相应比例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和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于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平台及供应链等项目的企业,按项目软件投入额度,给予相应比例资助。

  萧山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培育、招引符合《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萧山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萧委〔2017〕8号)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等活动的,经区电商办认定,按实际培训费用支出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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