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我市常态化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我市常态化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凝心聚力打造成为文明城市的典范。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爱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经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我市在2020年摘得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持续推动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并在2021年度测评取得了全国第十、全省第一的好成绩。近日,我市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第二批12个试点之一,这既是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充分肯定,又是撬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机遇。
张爱军强调,我市被列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第二批试点,既是莫大的荣誉,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要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持续推进常态化文明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凝聚起推动肇庆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为广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作出肇庆担当和贡献。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大意义,着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着眼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树牢“为肇庆一域添彩、为全省大局争光”的担当意识,焕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昂扬斗志,以强烈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创建各项工作。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标对表创建要求,建立建强工作专班,明确落实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常态化文明创建机制,推动创建工作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肇庆、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将创建工作一项项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三要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文明创建宣传发动,积极开展“我为文明绿美家园出一份力”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市领导池志雄、陈晓建、董信奇,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以及市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