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
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眉山日报 发布开发区: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
2月15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会期预计2天。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分组审议了条例(草案),对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决,决定提交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审议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肖忠良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王晓丽、肖巍、王泽文及常委会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剑,市政协副主席祝明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付宝,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