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的通知》,认定包括我市在内的42个县级行政区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治理与保护并举、产业与民生并进、生态与发展并重。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此次上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行动,遏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市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以江苏省水利厅“双减双提”专项行动的工作意见为指导思想,建立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在水土保持规划的引领下,通过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全面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矿山宕口生态修复、绿化造林,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近三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94平方公里,超额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我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以水土保持强监管为抓手,将小流域治理、矿山宕口生态修复、植树造林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相结合,探索出水土流失治理的溧阳特色模式。我市先后实施了芳山、曹山、永和水库、大溪水库、圩庄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投资4250万元,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水土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同时,我市开展了矿山治理专项行动,实施边坡整治和植树造林,以“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景则景”为原则,实施闭矿矿山复绿、复耕工程,废弃矿山迎来绿色蜕变,实现资源发展与水土流失治理协调发展。
退耕还林是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以来,我市共计投资近2000万元,完成退耕还林4219.3亩,减少了水土流失,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市还把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贯穿于生态农业、全域旅游、生态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的全过程,水土流失面积从2013年的196.26平方公里下降到2021年的153.1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90%以上,实现了“碧水、蓝天、绿色”的目标。
在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的同时,我市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把审批关、检查关、验收关,全面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预防区项目准入,开展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监管,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通过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成功实现部门数字协同。此外,溧阳高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已通过常州市水利局审批。区域评估工作完成审批后将大大减少企业负担,精简报批流程。
市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水利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再接再厉,持续巩固示范创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建设水美溧阳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