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政协第十三届潮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胜作《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和政府部门2022年办理政协提案情况通报,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尧坤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将于2023年2月14日至2月15日召开。
刘胜指出,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安排,系统回顾总结过去一年亮点成效,客观分析当前发展形势和机遇挑战,科学部署新一年工作任务。报告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聚焦产业经济、重大项目、空间格局、营商环境、行政效能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大抓经济、大抓发展的工作措施。市政府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报告》成为一份实事求是、群策群力、彰显民意的好报告。
刘胜指出,过去一年,市政府突出“归口落实”“开门办理”“规范管理”,将办好提案与抓好政府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压实责任促办理、优化服务促落实、量化考评促履职,有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22年度市政府系统共接到市政协交办提案13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工作,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100%。接下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协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大力支持政协履职。
李尧坤表示,市政协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谋划好新一年工作,为发展献策、为民生建言,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政协企业家委员在招商引资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听取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通报;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日期、议程和日程安排;审议了政协第十三届潮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市政协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曾晓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佘楚雄,市政协副主席郑锦鹏、陈炫秋、柯泓、杜妙拉、伍茸、陈燕芳、雷伟平,秘书长蓝丽君和市政协常委参加会议。副市长周茹茵,市法院院长宋伟莉,市检察院检察长江永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炳利应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