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工业强市暨招商出征大会上,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企业跨越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和推进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服务化等方面,推出20条政策措施,为坚定不移落实“工业强市”战略注入强劲动力。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主要从产业项目建设和企业改造升级两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招引的产业项目,在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竣工后一次性申报,按标准补助设备投资额的8%、10%、12%、14%,其中对涉及“5+2”战略性新兴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项目,补助标准再提高2%。招引的重特大产业项目设备补助可实行一事一议。对企业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含“智改数转”、环保设备)300万元及以上,按照新增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其中对涉及“5+2”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标准再提高2%。
支持企业跨越发展,主要从做大做强、争星创优、兼并重组、开拓市场规范认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单户工业企业年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达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年度新增应税开票销售1亿元及以上的单户工业企业和完成市培大育强年度应税开票销售目标的企业(集团),分别予以不同标准补助。纳入“5+2”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培育库的单户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0.1%—0.2%。当年新评定、保持的盐城市五星、四星、三星、星级工业企业,分别给以补助。鼓励市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及向制造业高端环节拓展;鼓励企业参加境内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及境外展会,鼓励企业对外贸易。支持企业规范认证。
支持创新能力提升,主要有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载体建设、企业参加“双创”大赛等方面。具体奖励包括:首次获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首次获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首次获评国家、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创业类大赛奖项的企业,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新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新获省、盐城市质量提名奖的企业,新获江苏精品、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新获批质量信用等级AA、AAA的企业,新获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线同标同质认证的企业,主导、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通过国家、省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新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省级各类基地、特色(示范)园区(乡镇)、产业集群、服务平台等。
推进企业转型包括数字化转型、绿色化转型和服务化转型三个方面。支持智能制造标杆典型创建。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平台)、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首次获得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装备产品等,给予奖励。支持两化融合发展。对直接认定的省级五星、四星、三星上云企业,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对首次入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企业,制造业企业剥离内部信息化业务部门成立独立法人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等给予奖励。支持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首次被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为“能效领跑者”(包括水效领跑者)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推进企业服务化转型包括支持绿色化改造、绿色体系建设等方面。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服务、认证)示范(优秀)项目(企业、产品、场景、案例)的,首次被省级以上工信部门评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优秀服务机构,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及检测认证平台在东台设立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技术研发、服务机构,新认定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优秀服务机构、生产性服务业优秀服务方案,分别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