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医保关系转移服务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阳江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广东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推出医保关系转移服务新举措,从1月13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省内其他地市转到阳江参保的,省内其他地市的参保记录无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方便参保人异地转移医保关系,有效推进医保关系“网上办”“就近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和不跑腿的数字化办公格局。
以往当参保人在省内因工作地点变动而发生参保关系变动,在新参保地办理职工医保续保时,还要再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将原来工作地市的参保记录转移到新参保地。从1月13日起,我市取消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省内其他地市转到阳江参保的,省内其他地市的参保记录无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待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全省医保大集中系统,自动为参保人归集省内所有的职工医保缴费记录。
需注意的是,参保人曾有跨省职工医保参保记录的,在其他省的职工医保参保记录仍需办理转移接续,将其他省的参保记录转移到阳江;参保人从阳江转到省内其他地市参保的,则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是否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那么,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在省内异地流动的,在原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无需办理转移、也不提现,账户余额直接在省内各地市消费即可。职工跨省参保的,在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余额可按当地规定办理转移或申请提现。若参保人是从阳江转往外省参保的,可按规定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申请提现。
据了解,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办理流程为:参保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提现同意书,参保人凭同意书到发卡银行办理提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