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航运服务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推出11项支持举措。计划未来三年,依托引领区政策优势,主动引进、培养一批国际化、高层次、专业性、复合型航运服务人才,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人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快打造国际航运中心人才集聚高地。
《实施意见》立足浦东航运发展实际,聚焦浦东航运产业特点,凸显航运人才发展优势,主要体现以下亮点:
一是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国际航运人才服务和培育高地。
围绕人才的引进、培养、服务和使用,提出吸引国内外航运优秀人才集聚、建立多层次航运人才培训体系、健全航运人才服务体系和支持航运人才助力航运创新发展等举措。
二是首次制定匹配浦东航运中心建设的领军型和紧缺型人才分类目录。
对于新引进的航运服务领军型人才,给予个人50万元奖励;对于新引进的紧缺型人才,给予个人20万元奖励。通过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背景和视野的航运人才,发挥以人才聚产业的引领作用,支持浦东打造国际一流航运中心核心区。
三是契合航运产业国际化程度高的特点,大力培养国际化人才成长梯队。
建立强链、补链、升链型多层次航运服务人才培训体系。鼓励浦东高端航运人才赴国(境)外等国际航运中心研修、培训、交流项目,取得国际职业资格认证。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航运实操技能定向培养;鼓励船长、轮机长船岸转换职业培训项目;鼓励航运金融保险、法律仲裁、绿色低碳等复合型人才培训。
四是提升浦东航运人才的国际影响力,助力浦东更好参与国际航运治理。
组建航运中心核心区专家智库。汇集一批国际视野广、业内认可度高、实操技能强、创新研究深的高端航运人才。支持高端航运人才参与国际航运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制定,向国际海事组织提出重要议案、提案。
五是提升航运人才在浦东的获得感、满意度。
建立引进奖励、培训培养、安居医疗、子女就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保障服务体系。给予领军型、紧缺型航运服务人才落户支持。为符合条件航运服务人才提供区级人才公寓和一定年限的租房补贴,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和医疗服务保障。
六是聚焦航运技能类人才服务培育的痛点,针对性给予便利举措。
对长期稳定(两年以上合同)在远洋船舶承运公司工作的自有船长、轮机长,给予落户支持。对于常年海上工作、在沪无固定住所的船员群体,协同区公安局创新试点,打通居住证办理便利性绿色通道。
开年伊始,浦东新区召开人才工作会议,推出了一揽子人才政策,并提出了一系列在全国和上海全市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以打造国际人才发展引领区。浦东新区“1+1+N”人才政策体系正式面世,力度前所未有,向全社会招贤纳才。
“1+1+N”人才政策体系
第一个“1”是《关于新时代浦东新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是浦东积极落实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任务的纲领性文件。
第二个“1”是《关于新时代浦东新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人才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是未来三年贯彻落实浦东人才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N”是作为配套的专项人才政策,首批推出了11项,包括“明珠计划”,院士、博士后、技能人才,教育、卫生、法律服务、金融、航运人才,重点产业(领域)“高精尖缺”海外人才认定标准、人才安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