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淳安县2022年县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也是我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高质量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行动的举措之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330元,与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了同标并轨。
近日,在千岛湖镇城北社区圆梦家苑小区、阳光社区清波小区等地,记者随机来到了几户居民家中了解相关情况。作为享受到政策红利的一员,提及这个惠民政策,被采访的居民脸上都笑开了花。家住圆梦家苑小区的徐花说,现在国家对老人生活的关照日益提高,尤其各种补贴也随之水涨船高,让老人生活越来越有保障,让她感到了踏实暖心的幸福感。
徐花,是我县9.2万余名收到补发养老金居民的一员。从2009年开始,我县正式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她的笑颜,也正是这些年来,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受益者的缩影与代表。
“我县从2009年正式开始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时,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这次由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330元,是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的第八次提高,与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了同标并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王力表示,当前,本项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共惠及我县9.2万余名城乡居民,补发金额达6200余万元。
王力介绍说,今年我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最终能确保此次调标资金能及时到位,实属不易。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情况之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重大决策。面对国家、省市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的要求,我县立足实际,各部门多方协调,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最终我县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杭州市区同标并轨,并及时把调标资金发放到位,让淳安城乡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稳步提高城乡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