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紧扣“标准化”、注重“规范化”、突出“项目化”,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打造法律援助领域的高质量样板区。2018年,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2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230.35万元。
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设立以来,专门制定了值班表,每天由两名专职律师负责窗口来电、来访咨询,做好事后登记工作。窗口接待做到统一着装、亮证、亮牌上岗,树立援助律师良好形象。
坚持案件办理高质量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原则。中心主任孟叶红亲自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核、批准和承办律师指派工作,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天即可办结,极大地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对符合援助条件仅缺少部分非主要材料而申请法律援助的,中心实行“容缺”受理,尽可能让当事人少跑腿。如今,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极大地延伸了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方便了市民就近咨询。近三年,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6080人次,满意度高达100%,无一起投诉。
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化,从风险告知、阅卷会见、证据、庭审、辩护、法律效果、职业素养等方面全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2018年,中心2次参与苏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均取得高分。中心还定期从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取进行回访,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等形式收集受援人意见,并创新法律援助案卷档案管理工作,全面实行案卷电子化存档。
从2015年起,法律援助中心推行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团办案模式,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原则选拔人才,严格落实“一月一结、一年一评”的援助律师绩效管理办法,建立起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制度。刑事全覆盖工作推行后,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律师中选拔人才组建刑事全覆盖律师库,2018年共有106名律师参与,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658件,同比增长115.03%。
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服务清单,促使律师办理援助案件更加规范、负责,将办理援助案件作为律所及律师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激发了全市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的积极性。近年来,中心先后荣获“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