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黄山市紧盯关键环节,合理配置资源,加大资金投入,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供给。
强基础,健全养老服务政策。先后制定出台涵盖设施建设、市场主体、人才培训、行业监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制定《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黄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黄山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行动计划》《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法治力量,保障广大老年人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多渠道,健全基本养老服务。2022年提高我市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4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3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为全市52908 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22年全年共发放3321万元。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2年共完成改造280户。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完成100户家庭养老床位试点。
广覆盖,完善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2022年建成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全市村级养老服务站总数达到 255 个,覆盖面为37%。开展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14 家农村敬老院的院内室内环境、生活设施、配套设施及日常管理进行标准化综合提升改造,切实提升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建设失能特困照护为主的供养机构工作,截至目前每个区县均建有1所以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机构。
暖民心,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印发《老年助餐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综合考虑街道社区、镇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城市社区按10分钟就餐服务圈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自然村布点。依托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上线运行全市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便利性、多样性、智能性。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142个,完成年度任务。
多层次,落实养老安全监管。搭建完成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市、区县智慧服务平台和养老服务机构多层次互联互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养老机构进行多轮摸排。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疫情防控、住房安全等检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防控意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