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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促创业 芜湖一揽子新政“亮点”多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中国芜湖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近日,我市出台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就做好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提出7类1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体现了对就业这个“最大民生”的高度重视。

  让人才安心留下来

  鼓励在芜各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组织毕业生在本地就业,根据当年留芜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比例,按500元—1000元/人标准给予学校稳定就业补贴。建设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办理综合保险。每年评定10个优秀就业见习基地,按2万元/个标准给予奖励。对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并按照依法依规、合理引导、适度可行原则,结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城市生活成本、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指导用人单位根据高校毕业生工作能力给予合理薪酬。

  我市还拟在高校建立芜湖人才工作站,开展“双走进”活动,定期邀请高校教师、辅导员来芜调研考察;结合“启明星”就业指导专家团建设,定期组织人员深入高校开展宣讲推介活动。

  此次新政设立的安居保障成为各方关注一大焦点。在芜就业创业的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根据工作能力和实绩,给予1—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并按一定比例给予契税补贴。

  让创业载体活起来

  目前,我市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梯队已基本搭建完成,从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到省级青年创业园,再到众创空间和市级孵化基地,可以满足各类人群创业需求。

  新政聚焦众创空间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对被评定为市级众创空间的,给予50万元奖励;如达到市级示范性众创空间的,则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市级众创空间被新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积极建设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被评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建设青年创业社区,对被评定为市级青年创业社区和达到市级示范性青年创业社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积极创建省级青年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着力提升孵化质量。

  鼓励各众创空间常态化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等各类创业公益活动,分门别类发放不同额度的载体运营补贴。

  各空间将创客项目成功转化为实体、孵化成功的,经审核认定后,按每户2万元给予空间奖补。对入驻其中的创业实体,也将按类对租金、水电费予以补贴。

  让创业项目动起来

  每年评选科技类创新创业项目不超过50个,对被评定为优秀、良好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鼓励市级以上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来芜落地转化。对省级、市级不同奖项项目给予10万-1万元不等的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初创企业新录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招用人数给予1500元/人的岗位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7000元,补贴期限为3年。

  对创业普遍遇到的融资难问题,新政加大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每年安排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面向入驻市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学生创业者发放免担保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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