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1-09 来源:新昌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发布开发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
1月6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永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新昌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初步审查新昌县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迟召开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及说明,《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对县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的办法(草案)》,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建议名单。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辞职议案,决定接受吕田、章晓东两位同志辞去新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叶剑为新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潘岳梦、郑法根、裘武宏、王敏慧、孙晓维、杨卓东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孙晓维主持会议。李江,张斌,县监委、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县府办、县财政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工委副主任,各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会议。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据悉,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1月17日-1月19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