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梁英华、刘振华、朱春燕、赵亮、刘建华,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副市长尹卫江,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及人事任免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以上议题进行分组审议。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承办单位始终坚持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落实,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推动建议全部办复。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按照实际情况对本年度预算进行及时调整,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完善制度规范,推动标本兼治。希望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关于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今年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收官之年,我市坚持打好“节引调补蓄管”组合拳,全力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水位止降回升。就其他的议题,大家表示一致赞同。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相关报告、草案和有关事项,对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