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芜湖 > 文字新闻
我市异地就医政策全面调整
发布时间:2023-01-03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记者从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调整异地就医政策,通过“一统、两扩、三区分”,实现异地就医流程更加清晰、经办更加便捷、保障更加合理。

  在市医保局待遇科,记者了解到,“一统”即统一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其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前者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三类,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仅限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后者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两扩”一是扩大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范围。参保者申请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相关联网费用直接结算;二是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群,对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经本人或委托人授权签署个人承诺书后,可纳入直接结算范围,减轻医疗费用垫付压力。

  最后是三区分”,按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积极引导分级诊疗的原则,按照参保险种不同、转往区域不同、是否办理备案手续确定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待遇。职工医保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支付比例下降8个百分点,跨省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支付比例下降18个百分点,跨省下降20个百分点。

  居民医保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享受保底待遇),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下降15个百分点(含保底比例)。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政策范围内按照60%核报(享受保底待遇),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照50%核报(保底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人员参照已办理转诊手续执行。

上一条:大戏看北京 第六届老舍戏剧节与您线上相聚
下一条:永乐店邀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