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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等措施可激发民间投资意愿
发布时间:2019-03-10  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一场大会发言,杨伟民、林毅夫、陈双等14名政协委员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经济下行是前进中的波动

  杨伟民: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伟民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但这并没有改变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下行是前进中的波动,问题是成长中的阵痛。”

  杨伟民用四个“没有变”分析了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首先,需求基础和供给条件没有变,拥有近14亿人口是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独有优势。“深化市场化改革可以激发近14亿人的积极性、1亿市场主体的活力,这是我国最大的潜在生产力、创造力。”

  其次,重要战略机遇期没有变。过去利用世界经济较快增长和全球化深入发展来吸引外资、扩大出口、用市场换技术的机遇,已经转化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绿色发展、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新机遇。“只要我们把握好这些新内涵,就能把外部压力转化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此外,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没有变,宏观调控精准施策的思想方法也没有变。

  “三去”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林毅夫: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院长林毅夫表示,我国推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前,去产能、去库存和去杠杆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后两年,降成本和补短板的发力空间十分巨大。

  林毅夫提出,从降成本看,目前已开始为中小企业大幅减税,从补短板看,可补的方面还不少。就产业而言,我国当前产业多属中低端,可向中高端升级。其次,以往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是城际间的高速公路、机场和港口,但城市内部基础设施,如地铁、地下管网依然不足,5G商业化运用带来新的投资契机,污染防治领域的短板也亟待补齐。

  目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进程中,需要大量住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公共服务投入。在这些方面,我国也具备补短板的资金优势。林毅夫表示,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积累的负债总额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二是民间储蓄接近GDP的50%,减税等措施可激发民间投资意愿。三是我国有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居世界之首。四是我国利率和准备金率高,可通过降低利率和准备金率的方式增加货币、信贷供给,以支持投资。

  小米手机去年出货量过亿

  陈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海淀区工商联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海淀区工商联主席陈双表示,中关村是我国自主创新的一面旗帜,孕育出众多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近些年各项政策落地,如2018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增值税率由17%降到16%等,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北京市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狠下功夫,实施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北京诚信四大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政府服务掌上办、自助办、马上办、就近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纳税等领域服务明显改善,一系列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

  陈双表示,随着一项项政策的落地,中关村许多民营企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她举例,2018年,小米手机出货量超过1个亿,产品受到了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消费者的欢迎;抖音短视频推动知识生产热潮,还带动了短视频行业及其相关文创产业的发展;联想集团营收超过450亿美元,在《财富》世界500强中列第240位。这些企业是中关村良好创新环境和民营经济旺盛生命力的代表。

  “观众永远拿不到金牌,只有参赛者才有可能获得回报。”陈双认为,虽然一个时期以来,民营企业的发展也遇到了困难,但这是成长中的烦恼,要从挑战中发现和把握新的机遇。

  清除“僵尸企业”有三道障碍

  葛红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所谓“僵尸企业”,就是指丧失盈利能力、债务负担较重、靠不断“输血”而存活的企业。不仅国有企业有,民营企业也有,大多分布于产能过剩和环保欠账行业。自2014年明确要求加快处置“僵尸企业”至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葛红林认为,仍有三道障碍。

  首先是利益割舍难。“比如,有的上市公司担心处置所属“僵尸企业”会带来一次性的巨大减值损失。其次是土地处置难,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没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和能力,造成土地自我开发使用难。第三是职工安置难。葛红林提到,民企“僵尸企业”人员可以按照市场化方式安置,但国企“僵尸企业”职工转换身份成本高。

  为解决上述问题,葛红林有四条建议。一是国务院成立“僵尸企业”处置督导组,针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加强督导检查。二是支持地方政府设立“僵尸企业”土地收储专项基金。可考虑以时间换空间支持省、市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僵尸企业”的土地收储,专款专用,不纳入地方政府的负债率考核。三是全国社保基金给予“僵尸企业”职工安置经费支持。社保基金可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同等比例,给予补充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对社保缴费的减免力度。在“僵尸企业”处置期间,给予单位社保缴费50%的减免;完成员工安置和再就业的,全额返还上一年度失业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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