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鸿、纪良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枞红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勇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法制委关于《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及论证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该条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集中审议,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已经成熟,表决予以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实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法规批准后及早组织宣传,提高居民和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法治氛围,确保法规全面有效执行。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池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市政府要强化协同机制,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及时将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要求,对报告提出的修改建议,研究室要充分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报告;对常委会工作的建设性意见,有关机构要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质效。
会议审议了经济和预算委关于池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会议要求,经济和预算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吸纳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好报告,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为大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提供依据和参考。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免事项。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忠诚尽职,扎实工作,努力为推动池州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不辜负人民重托。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强调,参与会议筹备的全体工作人员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大会期间发挥带头作用,确保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