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当前退热类药品供应紧张,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12月21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市级医疗机构、主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公司总部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药品保质保供工作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余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局药品监管科通报了市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收集的《新冠病毒解热和止咳等药物需求》情况,要求各批发企业针对需求加强采购保供,以满足更多市民群众用药需求。参会医疗机构分析了药品储用、患者就诊及后续用药需求情况,各药品经营企业汇报了防疫相关药械购销存、物流运输及企业运转情况。参会人员针对当前供应不足、物流不畅、人力紧张等问题进行现场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
会议决定,为解决短期内退热类药品供需矛盾极为突出的问题,最大限度满足更广范围社会公众对退热类药品的购买需求,从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对退热类药品实行实名制购买、限量拆零销售。购药人需凭身份证购买退热类药品,对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等口服液体制剂3天内每人购买量不超过1瓶;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固体制剂实行拆零限量销售,3天内每人购买量不超过药品说明书3日用量。若服药后病情未缓解,请及时就医。
会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退热类药品拆零销售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拆零药品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破坏内包装的药品保存期限应不超过7天)等内容,同时以复印或拍照形式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拆零销售期间,应做好药品拆零销售记录,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经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会议强调,一是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拓展采购渠道,多措施组织货源,做好疫情防控药品的供应储备,保障广大群众基本购药需求;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增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三是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对接、共克时艰,做好医疗物资储备;四是要切实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合理按需购药、安全用药,不盲目囤药,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