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推行的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2-12-19 来源:阳江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广东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我市印发实施《阳江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释放住所资源。这表明,我市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推行的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实施办法》,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一址多照”和深化“一照多址”等改革,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明确住所(经营场所)监督管理要求,持续降低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成本。
《实施办法》明确,允许市场主体将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用作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办理登记。允许市场主体“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本市范围内,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增设不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可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前置审批的,如许可证件上记载了经营场所,可以参照执行。允许市场主体“一址多照”,即可以同一地址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近年来,我市已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推开“一照多址”改革,此次推行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允许市场主体在本市范围内跨区域、跨登记机关申请增设经营场所,免设分支机构,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更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