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真民,副主任王能迭、王鸿飞、潘红月、柳正维、石道伟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法院院长郑松,县监委、县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列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新时代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审查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监督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培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法治效能。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工业用地要素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规划引领和问题导向,更加科学谋划工业用地布局,加大力度盘活存量用地,同时进一步优化土地供给方式、完善工业用地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区域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的双赢局面。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动监督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整合检测资源,强化设施保障,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要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检测力度,理顺涉农产品案件移送和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22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专项督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重视承诺解决事项,但续办工作体制不完善和各承办单位续办工作相对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承诺解决事项的实际成效。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持续跟踪办理机制,增强人大系统督查合力;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不断增强办理质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宁人大常〔2022〕31号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底2月初召开。
会议投票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徐真民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