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后,长宁区第一块由街道备案的户外招牌诞生了。新的户外招牌备案审批流程,让商户不用再去线下跑窗口,一部手机就能完成。
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长宁区绿化市容局已经通过多种方式对街道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
12月2日,虹桥街道城运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虹梅路3826号1层-5号“馄饨大王”店铺正在装修。经了解,该商户的户外招牌还没有备案,打算做镂空字样的户外招牌,工作人员遂即告诉商户负责人朱先生,根据新版《条例》,这块招牌只需要在街道备案即可。工作人员向他发放了户外招牌联系单和规范设置告知书,还对户外招牌的具体办理流程进行了指导。
12月4日,朱先生通过登录“一网通办”系统,进入“虹桥街道”频道,选择“户外招牌设置备案”,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申请表,进行签名后提交,完成商户备案流程。第二天,工作人员在线上对商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并办结,向商户发放《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备案接受通知书》。商户根据《通知书》,按照备案内容顺利进行了户外招牌的设置。
朱先生表示:“现在这个流程太方便了,不用跑窗口,一部手机就能完全搞定,材料也简化了不少。”
据介绍,为服务广大商家、社会单位,新版《条例》明确设置在历史文化风貌区或者风貌保护街坊内、风貌保护道路或者风貌保护河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招牌,以及设置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实行许可管理;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设置,采用备案形式即可。
新版《条例》实施后,区绿化市容局和各街镇将共同做好招牌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明确工作细则,加强普法宣传,鼓励商家设置规范又不失个性化的店招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