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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全力推进医保门诊共济新规有序落地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门诊共济”)已于12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改革顺利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市参保人的门诊共济水平,促进健康东莞建设。12月1日,东莞市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宣讲会(石龙专场)在石龙镇政府一楼大会堂举行,石龙镇副镇长陈宇博,石龙医保分局党支部书记戴新开、镇卫健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我镇十个村(社区)、社卫中心、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我镇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大型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石龙医保分局党支部书记戴新开就推动全市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作解读。他表示,此次门诊共济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两个方面。在普通门诊统筹方面,创新实行参保人门诊“一人一主点一辅点”的定点就医政策,在巩固现有社区首诊机制基础上,以签约家庭医生为前置条件,增加全市定点医院为门诊辅助就医点的可选机构。参保人按规定到社卫门诊点就医的,给予最高的基本费用保障,且不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规定到各级医院门诊就医的,分级保障门诊费用和执行门诊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机制。在个人账户改革方面,缩小个账规模,并适当提高个账参保人的门诊待遇。此次改革努力把回应群众对门诊转诊和基药保障关切、保障参保人合理门诊就医需求与‘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医保在协同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方面造成重大影响;努力把落实参保人的门诊就医保障与引导参保人做好健康管理紧密联系起来,提升参保人疾病预防能力。

  接着,镇卫生健康局局长李丽璋就协同做好全市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发言。她表示,镇卫生健康部门将履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从严从细优化转诊流程,组织发动各医疗机构做好药物准备、就诊流程调整、现场报销程序等工作对接,确保政策衔接期间群众就医服务不受影响、平稳过渡。

  其后,陈宇博副镇长做工作指示。他强调,稳妥、有序推进全市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是持续深化医保制度的要求,也是立足“双万”新起点,织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实现千万人口与东莞现代化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的现实需要。并希望各有关部门和与会人员做好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是持续创新医保制度,争取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一个重要的工作要求。通过这种制度创新来实现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从有到优的一个进一步提升和转化。这次医保制度改革,事关每个参保人的健康保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镇医保分局、卫健分局、医疗机构等部门单位都要切实担起责任来,积极的推进改革;二是部门通力合作,抓好宣传引导。镇医保分局、卫健局以及宣传部门等都要参与进来,通力合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进行宣传发动,各企事业单位社保专管员也要积极参与宣传,通过各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发力,加强政策的宣讲解读,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门诊共济制度的改革背景、目标方向和相关内容,引导全社会来支持主动协同改革。三是全程抓好检查监督。医保分局要认真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工作的检查指导,同时也帮助我们参保人和相关单位稳妥处置在这项改革当中所遇到的难题,确保改革能够稳定的往前推进。卫健部门要督促社卫机构和各医院之间协同协作,确保转诊上下级之间和医疗机构之间一定要做好协同。各个定点医疗机构要主动监督,严格落实参保人选定门诊就医点,家庭医生签约、门诊结算等改革措施,为群众提供良好服务。

  最后,石龙医保分局副局长作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业务培训,结合课件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政策内容和业务指南,并积极解答疑问,使与会人员对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接下来,石龙医保分局将积极组织服务专员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及定点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把政策讲清、把要求讲透、把指引讲实,努力实现门诊共济政策宣传的全覆盖,不断提高石龙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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