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永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昌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等两个议案和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等五项决议决定。
会议指出,政府债务是调节经济运行、保障地方经济稳定的重要财政和金融政策工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观念,压实防控债务风险责任,不断推进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强化风险防范,做到举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风险可控,有效提升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能力。要加强统筹监管,强化项目统筹管理,落实债务资金管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监督制度程序,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强化法治思维。要充分认识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汇聚审查合力,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协同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同时,巧借“外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科学化、民主化。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潘岳梦、裘武宏、王敏慧、孙晓维、杨卓东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王敏慧主持会议。景尧、赵刚、张斌,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工委副主任,各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各乡镇人大副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