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记者3月4日获悉,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综合施策化解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建议。
他建议,一是要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补充银行机构资本金,增加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金融供给。建议加快落实2018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通过股东注资为国有金融机构充实资本金,提高银行机构资本充足率,以促进银行机构的信贷投放,进而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二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扩充国有性质的担保基金,为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建议通过各级财政专设并扩充政府性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为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服务。
三是适度增加对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的财政补贴,提升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建议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贷款风险缓释基金,与银行机构按比例,共同对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进行分担。同时,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为小微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进行补贴,确保各机构在保本微利、商业持续情况下,继续为小微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四是督促银行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杜绝存贷考核挂钩现象。一是降低对国有商业银行利润率的考核要求,增加其对小微和民营企业投放和社会责任贡献率的绩效评价,强化银行机构的责任和大局意识。二是督促银行机构尽快落实好尽职免责制度,在依法合规下,有效降低信贷人员问责风险,提升小微和民营企业免责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比重。三是加强金融监管力度,提升商业银行业务合规性,防止一些银行在存款来源不足情况下,为小微和民营企业发放贷款时以存定贷、存贷挂钩。
五是推动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效拓宽初创型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他建议,一是扩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鼓励国有资本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扩大保险资金、社保基金进入创业投资比例。二是丰富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和退出渠道。允许创业投资机构运用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进行投资,减少对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所持股份的减持约束,提升创投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三是优化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政策。采取税收中性原则,避免因为投资主体(有限合伙制、公司型、契约型等)不同而造成税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