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12-05 来源:河源日报 发布开发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12月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涛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叶春球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决定召开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16日至18日。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新修订的《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对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批示精神。
会议认为,与时俱进修订组成人员守则,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会议要求,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守则,为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树标杆、做表率,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安排上来,全力以赴筹备好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素香、徐先龙、钟壬旺、梁伟光、骆超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何少华,市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