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爱华罗云峰共同签发合肥市第3号总河长令
发布时间:2022-12-01 来源:合肥日报 发布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爱华,市长罗云峰共同签发合肥市第3号总河长令(以下简称“总河长令”),决定全面巩固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
总河长令指出,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行好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全市河湖库水质保护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实施目标。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对照《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细则》,全力协助河湖长做好河湖管护工作,推进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落实;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聚焦河湖环境突出问题,在今年年底前,参照“派河行动”做法,开展河湖环境突出问题专项大排查,进一步全覆盖排查河湖“四乱”(乱占、乱堆、乱建、乱采)、“四水”(水脏、水保、水患、水滞)、国省市控断面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确保一个不漏。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坚持分类施策,及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整治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逐项整改到位,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
总河长令强调,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河湖管护范围,夯实河湖管护体系。深化“点对点、长对长”责任机制,推深做实河长制进驻式督查。健全完善河湖日常管护制度,建立村级河湖管护员和巡河队伍网格体系,壮大一线管护队伍,增强基层管护力量。创新“河长制+”工作模式,不断丰富“河长制+检察”工作内涵,建立“河长+智库”机制,全面夯实河湖管护基础工作。拓展“民间河长”工作体系,探索“党建+河长”“企业+河长”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知名企业家带头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