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印发《关于滁州市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聚人”“引人”“留人”“用人”四个方面入手,拿出政策,给予补助,营造环境,创新方式,真正让人才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为滁州发展凝聚智慧力量。
据悉,《意见》以坚持政府引导,服务发展大局和突出市场导向为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企业年度用工计划保障率90%以上,大中专(职业)院校当年毕业生留滁就业1万人以上,引进和培育规模以上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5家,企业职工年流失率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任务。
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
《意见》从“聚人”“引人”“留人”“用人”四方面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即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搭建平台聚人;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实施政策引人;发挥多方协同作用,营造环境留人以及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创新方法用人。其中在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实施政策引人方面:在认定的滁州市大学生实习基地(企业)实习的大中专(职业)院校学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专科(中、高职)生每人每月2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3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
根据《意见》,通过给予在滁新就业人员相关住房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给予入托入幼入学等保障,打造市直园区企业留人环境等多种方式,发挥多方协同作用,营造环境留人;在“用人”方面,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薪酬激励,打通职工晋升通道等系列举措,创新方法用人;大力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鼓励企业不断培养技能型人才,打通职工晋升通道:鼓励企业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给予每名带徒名师一次性2万元补助;鼓励学校和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的技能大赛,对获得大赛三等奖以上人员,分别给予不高于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等。
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意见》落地生根,我市还从组织保障、财力保障、机制保障、权益保障、考核保障五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通过督促企业依法安排工作时间,保障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加强基层仲裁调解队伍建设,及时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务纠纷;建立诚信机制,加快建立个人和企业诚信档案,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让“失信成本”远远高于“守信成本”以及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出现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现象等途径,具体实行权益保障。
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意见》坚持遵循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规律,聚焦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其实施有利于更好地激活我市人力资源存量,充分挖掘人力资源增量与突出人力资源质量,与此同时,对切实解决企业用工“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问题以及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等均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