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11月29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骅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嘉禾主持。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长宁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经表决,会议批准了区政府关于长宁区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总工会贯彻实施《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落实《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和通过了关于补选的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并决定了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嘉禾、夏利民、李飞、潘敏、金可可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副区长陈颖,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