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司法局通过三项举措,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3季度全县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44件,实现当事人满意率、调解成功率100%。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公、法、访、司四方联调模式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处的协调联动、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至公安派出所、法庭、交警中队等部门基层站所,实现调解网络全覆盖;升级打造“水上森林景区”调解室、银涂“渔事”调解室;推动黎城、吕良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和非诉讼宝农法庭分中心3个示范点建设;加强“苏解纷”非诉讼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1-3季度新增“苏解纷”注册用户8000余人,网上申请案件1293件、法院引流457件,均在24小时内分流指派,处理完毕。
二是做优行政争议纾解工程。搭建行政纾解组织平台,成立由县司法局、公安局等16个重点部门和8个镇(街)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的行政争议纾解工作指导小组,在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街设立行政争议纾解工作接待室(窗口),使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范”延伸;将行政争议纾解工作纳入县法治建设大目标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时由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发文通报,对推诿扯皮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强化部门协作,与府院联动,定期、不定期开展普遍性、典型性行政争议案件个案分析和法律论证;加强与仲裁、调解机构互动互联,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平台。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制度。印发《关于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有关程序;高标准配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选派3名法学专业的业务骨干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并吸纳资深执法工作人员、律师、法律顾问等研究典型案件;组织全县行政部门和镇街法制工作人员赴清江浦法院开展“行政应诉季季看”活动,不断提升镇街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1-3季度,全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依法受理16件,撤回13件,综合化解率81.25%。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未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