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2-11-25 来源:海曙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宁波望春工业园区
11月23日下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表主持会议,副主任孙铭龙、陈小春、舒建国、史卫东、曹杰出席。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调查报告。会议认为,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全社会关注度较高。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创新治理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和扩大宣传教育,找出管理当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借助数字化改革,加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成本和路面执法管理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助推《条例》的有效实施。
会议听取了海曙区2022年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地方政府债务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金融安全大局,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是人大的法定职责。下一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稳妥有序化解债务存量,从严控制政府债务增量;要注重债务风险防范,严格监控政府性债务动态,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使债务率、偿债率处于可控范围;要健全举债融资机制,用足用好债券资金,有力促进稳投资、补短板、扩内需,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海曙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域治水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