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12月20日,我市集中开展燃气安全关键共性问题攻坚行动,持续巩固我市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成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原则,聚焦燃气安全关键共性问题,从根源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本次行动重点解决销售和使用黑钢瓶、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和减压阀、安全装置装而不用和燃气使用环境不合格、燃气用户不良用气习惯4类影响燃气安全的关键共性问题,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立即开展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关键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严厉执法惩处。同时,对于涉及部门职责交叉或单一部门难于解决的问题,由属地政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处罚工作机制,推进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各用气场所、燃气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立即开展本单位燃气安全关键共性问题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停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责任,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并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止供气。
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细化实化整改任务、时限、目标和措施,挂图作战。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通过集中办公或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推动关键共性问题从根源上得到治理。
各地各执法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在突破燃气执法“零处罚”的基础上,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特别是对多次违法违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惩处。
各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和单位用户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主动加装、规范使用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安全装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自觉抵制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全面厘清燃气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建立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机制,完善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整合燃气安全管理力量,强化综合管理力度,系统梳理、分析当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研究办法和举措,将好的经验做法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固化、推广,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调联动的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联查联防联控合力,着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