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首张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22-11-15 来源:海宁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
为了更好地服务个体工商户,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根据2022年1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近日,市场监管局积极服务有变更经营者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变更登记,经过现场指导填表、录入、发照,完成了变更经营者业务,颁发了我市第一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营业执照。
《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也是这次《条例》制定的一个亮点。意味着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
《条例》的发布施行,是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的重要举措,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接下来,市场监管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一线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准确指导个体工商户办理流程规范化、高效化。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高个体工商户政策知晓度,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