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谋划实施12项具体措施,在全市财政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全力增强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自觉,推动会议要求在财政系统落地生根,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让中国式现代化新图景、新篇章在廊坊落地生根。
着力打好财政政策和资金“组合拳”。财政收入是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助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积极抢抓国家发行债券政策窗口期,发挥债券资金带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资金支撑。今年全市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89.88亿元,有力支持了临空经济区及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探索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放大资金倍数。规范有序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缓解财政短期筹资压力,增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
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主动结合财政部门职能,全力做好政策落实“文章”,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着力稳住全市经济基本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退税减税降费120.5亿元,其中留抵退税74亿元,7677户市场主体直接受益。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全市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户数1148户、金额46.28亿元,享受加计扣除户数和金额分列全省第四位、第三位。积极推动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平均担保费率到1.5%以内,新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户数172户、金额6.5亿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累计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4795万元,惠及企业6704家;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累计拨付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资金3.09亿元,惠及企业3.27万家。
全力支持全市民生事业发展。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持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力度,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今年1—10月份全市民生支出3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1%,有力支持了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特别是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工作,坚持用政府过紧日子换取人民过好日子,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持现有社保标准稳中有升,全省靠前社保标准继续保持前列,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