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主旋律,营造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利辛县司法局积极发挥法律援助民生作用,集中力量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优化升级,助力老年人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降低申请门槛,对于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免予经济条件审查,直接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扩大案件范围,将赡养、婚姻、继承、保险、救助及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列为援助事项。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咨询、申请援助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简化办事程序、快速办理;对高龄、患病、失能等确有困难的老人,主动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力争为老年人多跑腿、办实事。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知晓率”。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利用报纸、微信、电视、抖音等媒介,不断增强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同时将法律援助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过渡,依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开展定点式、常态化宣传。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深入社区、村、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维权讲座和咨询服务。
三是完善网络建设,延伸服务触角。以利辛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辐射点,向各乡镇、村(社区),各行业部门全方位扩展法律援助服务,现已在23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361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并配备专门联络员,形成了纵横结合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真正实现了点、线、面全方位普惠。
近年来利辛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围绕老年人的法律需求和期待,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群众新期盼新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以法律援助润民心,法治护航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