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等事项。区委书记于波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延庆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强调,要抓好学习培训。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开展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培训授课等形式,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要抓好宣传阐释。以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精髓要义为重点,盯住细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用心做好区级宣讲团成员培训和会务组织、纪律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党员干部群众的关注点,面向不同受众,开展好分众化、差异化宣传,努力以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讲的吸引力、感染力,提高宣讲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要抓好贯彻落实。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谋划工作的具体思路、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幸福最美冬奥城,全力交出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优异答卷,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妫川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更多生动实践。
会议传达学习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指出,党中央修订出台《规定》,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进一步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难题的制度成果,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要准确理解把握《规定》的新精神新要求,准确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做好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和后续管理,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立足实际,正确区分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结合干部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做好干部能下的“后半篇文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作出合理调整安排。领导干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把心思和精力更多用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带头在全区树立正义、正气、正能量,合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地区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督查落实情况的汇报,并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