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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湿地保护率超55%
发布时间:2022-11-03  来源: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开发区: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

  凤阳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大力开展“退网还湖还湿”,加强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率由“十三五”初52.24%提高到55.64%。

  凤阳县湿地总面积10868.1公顷,其中河流湿地2457.26公顷,湖泊湿地4307.65公顷,沼泽湿地331.68公顷,人工湿地3771.51公顷。2018年以来,凤阳县先后印发第一、第二批湿地保护小区名录,并发布实施《凤阳县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年)》,湿地保护面积增至6046.75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5.64%,较2016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

  近年来,凤阳县聚力湿地治理,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对标长江经济带,努力把淮河凤阳段52.5公里湿地修复好、保护好,投入28.3亿元完成淮河干流凤阳段治理任务,共加固堤坝41.6公里,淮堤防洪标准提高到百年一遇。实施全长56公里的濠河“通肠洗胃”工程,河道、水库清淤超过500万方,凤阳母亲河“三十年淤积、二十年断流”历史一去不返,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花园湖、高塘湖退网还湖4.4万亩水面,再现昔日水鸟嬉戏、碧水蓝天美好画卷。组织开展全县饮用水源地环境大检查,拆除鹿塘水库水源保护区内5家餐饮单位,关停自然保护地凤阳山风景名胜区内农家乐经营场所12家,并拆除房屋1317.26平方米。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凤阳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补偿,保护好凤阳人民的“大水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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