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民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坚持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立足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孤儿基本权益,编牢织密孤儿民生保障网。
一是立制度、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会同县财政局印发《青阳县困难群众救助实施方案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案》,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等内容进一步细化。扩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将儿童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儿童纳入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畴,全力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做到“应保尽保”。10月份保障孤儿109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4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5人。
二是提标准、重落实,维护基本权益。连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目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集中供养1800元/人.月,社会散居1300元/人.月,并增发春节慰问金1000元/人。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并通过与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儿童主任定期上门走访等方式,对孤儿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并履行教育责任,真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今年1-10月累计发放保障资金达144.61万元。
三是集资源,补短板,推动机构转型。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将县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区域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加强对本辖区儿童福利业务的指导,促进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更好地落地见效。积极同区域型儿童福利机构对接,4名集中供养孤儿得到妥善照料。
四是育人才、筑梦想,实施助学工程。大力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年满18周岁,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金。近两年来,累计发放孤儿助学金15万元,资助在校大学生10人次,助其圆梦大学。2022年,筹集县级福彩公益金6.4万元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对新入学及在读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级高中职院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并对全县现就读高(初)三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面摸排,为持续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提供数据参考,确保活动开展真正取得实效,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