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肥东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编制的市级《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救助规范》被批准为合肥市地方标准,于去年12月2日颁布施行。近一年来,该县紧密结合这项救助标准系统,以“六位一体”衔接街面巡查标准化建设,通过临时救助、长期帮扶、教育保障、强制报告、监护干预、评估帮扶等措施,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备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质增效。
执行救助帮扶标准,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上定目标。成立肥东县未成年人工作保护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对未成年人日常服务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建儿童主任团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评估等形式,有效衔接司法、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联合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在保护方式、手段、成效等层面加大保护力度。
打造一支专业强、素质高、服务能力好的未成年人保护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20个乡镇配备留守儿童督导员,为249个社区配备335名儿童主任,人员经费全部由县财政承担,确保县、乡、村三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做好未成年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同时启用员工宝APP对儿童专干进行管理,每年开展4次集中业务培训。引入专业人才,在全县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测评、户外拓展、主题活动以及心理干预活动,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
健全部门协作、全员参与、专业人员监督指导标准化服务机制。健全未成年人预防保护机制,落实防溺水包保责任制。通过业务培训、印刷标语、投放广告等方式宣传强制报告规定,强化强制报告责任人报告意识。定期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时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强化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刑事犯罪。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机构,严格执行困境儿童监护照料标准,协助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等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等政策支持和慈善帮扶,建立困境留守儿童和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抓实做好未成年人帮扶机制和监护干预机制,县公安、司法等机关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儿童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采取批评教育、行政处罚、刑事侦查和撤销监护权等干预措施。
营造一个以服务标准和以服务标准开展服务为原则的工作环境。该县按照部门职责,启动联动机制,按照100%入户、100%签字确认的“双百”原则,对全县未成年儿童进行全面摸排,核实核准农村留守儿童底数,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群体的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做好“春蕾计划”和“雨露计划”社会公益性培训项目关爱未成年人。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由县财政出资统一采购95辆校车,配备到38所农村学校。为358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构建覆盖业务领域、联合救助、协调配套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社工、心理、法律、教育、康复等专业队伍,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通过贯彻实施标准来评估、修订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结合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完善工作方法。建立县、乡镇(园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搭桥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