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鸿、程国清、李用林、王家莹及秘书长王枞红出席会议。一级巡视员夏吉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0月27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审议《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2021年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六、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21年以来工作的述职报告;七、任免事项;八、其他。
会议听取了关于《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2—2026)》的报告、关于池州市2021年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池州市2021年以来八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安徽省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2022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市司法局2018年以来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市卫生健康委2018年以来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调研主任会议议事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报告;研究了关于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