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是我市经济新业态的一张“靓丽名片”。十年间,汕头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从市商务局了解到,2012年至2021年,全市国内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66亿元增长到563亿元,实现“翻一番”;全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超58亿件。阿里研究院、南京大学空间规划研究中心联合公布的《2021年淘宝村和淘宝镇名单》显示:去年汕头23个镇入选为淘宝镇,位居广东省第4位;汕头淘宝村数136个,位居全国第17位。
自2011年获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称号以来,我市持续发挥示范创建的积极效应,积极探索电子商务发展新路径,相继入选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全国电商百佳城市”、全国首个“电子商务能力评估认证”试点城市,探索建立全国首个“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能力评估”体系,宝奥城电子商务园区获批国家商务部授予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是目前粤东地区唯一一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政策制度环境,相继出台全国首个特区电商产业促进办法《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从“顶层设计”上“护航”电子商务发展。
2019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汕头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在我市发展迅猛,成为外贸转型升级新动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的设立,将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改革优势结合起来,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据初步统计,2019年至今年6月,汕头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已累计超过450亿元,跨境电商成为汕头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新业态。
在农村,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相结合,也不断焕发新活力。潮阳区、澄海区分别于2018年、2019年获评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南澳县于2020年同时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截至目前,我市建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县(区)级电商服务中心3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255个,各地积极提供农村电商培训、企业孵化、公共政策等服务,已累计开展培训近300场,累计培训1441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