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出现为我们的日常出行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但机动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却让市民们深受其害。“十三五”期间我国提出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期间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到深入,一词之差,带来了重大的转变。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合理、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紧盯审批端
2021年4月29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沪环气〔2021〕119号)。通告中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对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实施6a阶段排放标准。对2021年7月1日后(含当日)销售或转入的第五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停止办理注册登记。
国六标准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之一,与国五标准相比,氮氧化物排放将下降42%,颗粒物下降3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蒸发排放限值下降65%,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分别下降50%。国六标准的实施,将全面提升汽车排放控制能力,大大降低汽车的污染物排放。不仅如此,在机动车排放检测时,相比国五新增加了实际道路行驶排放,有效避免了检测结果造假等情况。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严格执行注册登记要求,停止新增第五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
二、发好补偿款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高排放在用老旧柴油车,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2019年9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19〕12号),第一批补贴共涉及闵行区机动车8千余辆,补贴金额约4亿元。仅此一项,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约300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1500吨。
2022年8月31日,上述七部门再次印发《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22〕9号),单辆国三柴油车最高可获补贴7.8万元。对此,闵行区也做了充分宣传动员,鼓励国三柴油车主积极响应,做好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工作。
三、油品不放松
作为机动车燃料,油品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闵行区各相关委办局为确保油品质量达标“各显神通”。
2021年度,区市场局筛查了在我区登记的69家汽柴油加油站,重点对十余家民营、联营的加油站展开抽查,抽检项目包括车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车用柴油的硫含量等14项检测项目。共完成汽柴油加油站抽样9家,共计抽样13个批次,抽样合格率100%;对汽配经销企业和汽柴油加油站的车用尿素溶液、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柴油车尾气处理液、AUS32柴油尾气净化液进行抽样,共抽样7家企业,8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100%。
2022年度,区生态环境局发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共出动38批次76人次开展排摸,以非道路移动机械、锅炉、炉窑等用油设备为线索,同时以物流、公交、搬场、混凝土搅拌站等运输单位为排摸重点,由点到面,细致排摸,共发现自备油品企业135家。截至目前,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累计检查自备油品企业32家,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区环境监测站对8家企业自备油品进行检测,也未发现超标情况。
四、监督年检站
机动车检测机构作为专业从事机动车安全、环保及行驶稳定性等方面检测的机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判断机动车整体车况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公平公正性,区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对年检站的监察工作。
一是积极培训,加强学习。区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监测站、执法大队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核查培训会,增强监管技能,为后续审核、检查任务打好基础。
二是写进计划,夯实责任。在区级年度检查计划、监测计划中明确各单位任务,夯实责任,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线上审核,线下检查。日常安排专人做好机动车检测机构日常数据审核和核查工作,对机构日常检验过程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分析过程数据、对比视频图像及审核检测报告。对我区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机构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并对其检测现场操作规范性及检测数据进行抽查。
目前暂未发现机动车检测机构有关违规行为。
五、防治重污染
区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现已完成2022年度清单编制。重污染天气警报一旦拉响,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特殊情况除外),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六、把好日常关
区生态环境局定期、定量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工作,严查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情况。在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警支队警员的配合下,对过往车辆采取目测、拦截检测“双管齐下”,发现超标情况的,当场依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加强用车大户入户监督抽测,对于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单位,按“双随机”模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入户监督抽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