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奇洲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我县相关工作汇报,讨论审议《新昌县建设浙江省健康县实施方案》等一批政策意见。
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公布〈新昌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和〈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建设领域调整事项目录〉的通告》。《通告》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对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调整和明确,其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增11个领域346项行政处罚事项,涉及建设领域的14项行政处罚事项则归建设部门行使,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会议要求,要树立新的执法理念,全面落实改革要求,清晰划分责任边界,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执法,确保新增事项、调整事项都能接得住、管得好。
会议讨论审议了《新昌县建设浙江省健康县实施方案》。《方案》秉持“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理念,严格落实《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并结合新昌实际分四个阶段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努力达到“健全健评机制、拓宽健康场所、传播健康文化、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人群”目标。会议强调,浙江省健康县建设是全力打造“健康新昌”新高地的有效载体,全县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牵头部门要抓好统筹,细化任务,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担当,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需要协办的工作,要加强沟通、协同攻坚,全力以赴推动《方案》落细落实,为提升新昌整体卫生健康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实施部署会议精神,并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景尧、吕田、王越晟、李江、俞镕翔、王丽英、章晓东、李一峰参加会议,梁小平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