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公共数据平台已归集28亿条数据,月交换量突破1亿条。”10月9日,市大数据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数据针对的都是群众办事、政府管理等高频数据共享需求,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将一个个“数据孤岛”连成了“数据大陆”,通过“数据高铁”,在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情况下,实现分秒间抵达,为部门应用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
此前,我市仅有10个部门申请数据接口86个,相比公共数据平台所归集入库的40个部门11亿条数据,申请数据的需求过少,反映出数据共享还存在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市委巡察组对该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后,这个问题被写入巡察报告,由市委巡察办以重大巡察问题清单形式进行交办。巧借巡察“东风”,在全省率先建成县域公共数据平台的基础上,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数据申请、数据安全防护等培训,并积极开展“送数据上门”“数据开放大赛”等活动,多措并举加快推动高频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审批39个部门数据共享申请,申请数据接口384个,有力提升了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的同时,加速推进全市数字化改革。
凝聚共识、找准问题、落实整改,这是市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工作理念的根本要义,凸显了市委巡察的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为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效,我市积极探索“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出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巡前、巡中、巡后各环节,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动促改等工作机制,纪巡联动、融合监督,力求释放监督的乘数效应。
在每轮巡察进驻前,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都会通过联席会议、会商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根据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确定巡察重点,统筹调配协作机构的纪检干部参与巡察,确保协作监督效能。巡察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会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让“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成为工作准则;针对违纪事实清楚的问题,则组织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即时启动快查快办程序,放大巡察震慑作用。在整改过程中,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和纪检监察机构三方联动,既动态跟踪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又强化巡察成果共用,推动面上共性问题的系统梳理和专项整治,更好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功能,着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数字赋能,充分运用机制化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深挖细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深化巡察整改纪检监察监督,注重建章立制、抓本治源,将纪巡监督从打破界限向集成贯通跃升,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效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