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分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扎实做好环境要素保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环评审批服务前置条件、申报材料和办理环节,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申报材料由原先的12项精简到4项,报告书办理时限从法定60天缩减到7天,报告表办理时间从法定30天缩减到5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发建设上虞区环评审批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批结果通过邮寄送达,实现审批“不见面”、企业“零跑动”。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采取免办环评手续、网上在线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承诺备案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推进项目落地。三次核算“十四五”储备排污指标,努力争取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明确18家越城搬迁化工企业新增污染物总量由市级进行保障。主动跟进了解排污权指标困难,加大一级市场排污权指标出让力度,今年以来共组织一级市场排污权指标出让40场次,累计出让化学需氧量36.356吨、氨氮12.276吨、二氧化硫33.74吨、氮氧化物224.36吨,有力保障项目排污权指标需求。加大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力度,实行专人“一对一”全程跟踪负责制,立项阶段提前介入,及时提醒环保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建设过程加强现场指导服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三是开展衔接试点,实现两证同发。积极推进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两套名录整合分析,编制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技术要点,通过环评编制阶段增加排污许可证分析内容,实现两项审批“一次许可”,累计完成案例45个,创造用10天时间完成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上虞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