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机关事业及企业(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工作全面完成,一次性发放1至7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3.16亿元,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据了解,今年是我市连续第1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第7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全省调待工作启动后,我市立即紧急部署调待工作,制定“作战图”和“时间表”,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强化“社银合作”,畅通提前精准发放渠道。
此次调整待遇的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度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幅度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
挂钩调整与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6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7元。
适度倾斜方面,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0元、60元、10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8.5元、17.5元、26.5元、36元、55元、75元。
全市43.8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中受益,人均月调增103.19元,调整后全市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632.38 元,月增加养老金支出4518.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