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仲裁院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坚持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调、快处”的服务模式,全力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
坚持快立,业务受理简易化。持续优化立案审查流程,按照受理及管辖范围,应立尽立、能立快立。规范受理立案程序,优先受理10人以上农民工工资争议,凡符合条件的当即立案。简化审批和送达流程,在受理申请后5日内,一次性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应诉、举证、开庭等法律文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面通知当事人,及时说明理由并告知其法定的维权渠道。
坚持快调,全程调解精细化。充分发挥调解在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争议金额较小,诉求相对单一的农民工通过调解程序尽快化解纠纷。做到庭前摸底,全面掌握纷争焦点;庭中释法析理,寻求双方利益最佳平衡点;庭后耐心疏导,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用心用情化症结。将调解工作贯穿全过程,力促欠薪案件快速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快处,一裁终局高效化。对包括工资诉求在内的多诉求案件,在释法析理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工将工资争议单独申请仲裁,并要求仲裁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能够合并审理的一律合并审理,可以先行裁决的一律先行裁决,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的一律裁决先予执行,可以简易处理的一律简易处理,需要人社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三方组庭的一律三方组庭,应当一裁终局的一律一裁终局,坚决防范仲裁工作中因欠薪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
下一步,市仲裁院将持续助力农民工讨薪。同时在政策宣传、联合法律援助等方面尽可能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真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体现仲裁为民,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