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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意见 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26  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

  到2020年,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县域空间格局基本划定,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基本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基于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配套政策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不同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渐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日前,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空间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以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差异化协同发展、坚持生态就是生产力四项基本原则。到2020年,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县域空间格局基本划定,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基本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基于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配套政策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不同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渐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就如何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精准落地,《实施意见》要求,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上,坚决推动国家和省级层面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落地;构建覆盖全域、分区分类的空间管控体系,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合理划定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注重三类空间和三条主要控制线的衔接协调;结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等重大任务,进一步界定各类禁止开发区和保护地的范围和边界,统筹纳入县域“三区三线”空间格局并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管控,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因地制宜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强化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意见》还就扎实构建重点开发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空间发展长效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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